帮亲戚接小孩,
送到家后,
小孩自行离家发生意外溺亡
亲戚是否要承担责任?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16日上午10时,阿美因有事无法去幼儿园接儿子小明(6岁),于是当面委托曹甲(小明的姑父,62岁)帮忙去接小明。因为两家是亲戚,平常也经常帮忙接送,曹甲便爽快答应了。
曹甲由于当天临时有事,于是将接小明回家的任务委托给了堂兄弟曹乙,并通过微信征得了阿美的同意,曹乙想着要接孙子顺路便答应了。
下午15时,曹乙将小明送回家中,并通过曹甲将小明已回家的情况通过微信告知了阿美,阿美通过微信语音表示同意。
下午15时14分,小明独自一人骑着儿童自行车离开家中,在公路边玩耍,16时38分,小明沿着公路往水井方向走去。
下午18点,案外人李某在水井边洗衣服时发现一双童鞋就告知曹甲,小明已在井中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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