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加国同城 首页 生活 查看内容

11岁男孩跳楼案二审 男孩父亲:被删监控仍未恢复(组图)

2024-5-14 23:31| 发布者:青青草| 查看:9| 评论:0 |来自: 扬子晚报

摘要:江西11岁男孩跳楼自杀,留下遗书指认班主任用暴力手段,其父母刑事自诉孩子班主任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一案,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邹某无罪。去年11月21日,该案二审开庭后法院择期宣判。5月14日,张定杰告 ...
江西11岁男孩跳楼自杀,留下遗书指认班主任用暴力手段,其父母刑事自诉孩子班主任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一案,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邹某无罪。去年11月21日,该案二审开庭后法院择期宣判。5月14日,张定杰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二审将于5月17日本周五在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张定杰向记者表示,他今天接到法院通知,二审将于本周五在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但是法院表示,此前法院确认过被删除的教室监控,仍未被恢复。”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据此前报道,2021年11月9日,江西九江市11岁男孩宽宽在放学后,在自家小区高楼跳楼自杀,后来其父母在宽宽的身上找到一封遗书,内容为指认班主任邹某对其使用暴力。在事发后宽宽父母在查看教室当天及前半个月监控发现,邹某多次对宽宽进行言语讥讽,甚至还揪起学生的脸。

2021年12月,张定杰夫妇向九江市濂溪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判定邹某犯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当月中旬,法院立案。2022年7月10日当地教育局通报了对邹某的处理意见。通报指出邹某存在“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接受庐山住宿安排等问题”“多次对多名学生有讥讽、歧视行为等违反师德师风的问题”,给予邹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和调离教学岗位处理。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2023年4月29日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一审中法院根据鉴定,确认监控存在被删除痕迹。而此前,对于删除教室内视频监控证据的双峰小学主校主任张某,已经处以10日行政拘留,500元罚款。

张定杰此前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被告邹某出庭了,看到她态度依旧很顽固,没有丝毫认罪认罚的态度,一直在逃避责任,对于此前教育局通报的她讽刺挖苦、侮辱歧视学生的行为拒不承认,并辩称她这是幽默式教学,对此我感到非常气愤。”8月9日,法院宣判被告人邹某无罪。男孩父亲张定杰当庭提出上诉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