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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最高法院周五驳回了对约旦框架的两项挑战,裁定根据《宪章》第 11(b) 条,在指控被法庭驳回之前对刑事审判的时间限制是合理的。 在 2016 年的一项裁决中,最高法院对刑事审判设定了严格的时限——省法院的诉讼期限为 18 个月,高级法院的诉讼期限最长为 30 个月,并称这些“上限”是约旦框架。 周五的裁决与提交最高法院的两起案件有关。 第一个是 R. 诉 Vrbanic 案,该案规模庞大、复杂,涉及 10 个不同起诉组的 18 名同案被告,他们面临与贩毒有关的指控。 在第二起案件“R. v. Jacques-Taylor”中,两名男子因毒品和枪支罪名一起受审。 这两起案件均在省法院审理,但在超过 18 个月期限后被搁置。在 Vrbanic 的案例中,延误时间比截止日期晚了四天,在 Jacques-Taylor 的案例中,延误时间只比截止日期晚了两周。
在弗尔巴尼奇一案中,检察机关要求最高法院给予法院“剩余自由裁量权”,以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延长审判,以便审判不会因轻微超支而被驳回。 在一致决定中,首席大法官理查德·瓦格纳驳回了这一呼吁,称“约旦框架已经提供了解决官方担忧所需的灵活性。” 为了向下级法院提供明确的信息,最高法院明确了哪些情况属于需要推迟审判超过约旦限制的特殊情况。 考虑案例复杂性瓦格纳表示,有两类例外情况允许审判延长至超出上限。首先是案情特别复杂。 瓦格纳写道:“案件复杂性例外规定,某些案件由于其固有的时间要求,无法在假定的上限内合理完成。” 法院澄清,其中一些要求包括: 瓦格纳写道:“鉴于问题、证据和诉讼程序的性质,官方必须证明此案特别复杂,并且它已采取合理的积极措施来减少延误。” “如果达到了门槛阶段,那么在正当理由阶段,官方必须证明案件的整体复杂性证明了净延迟的合理性。” 离散的特殊情况瓦格纳说,第二类例外是“离散的例外情况”。 最高法院将该例外定义为超出官方控制范围的延误,因为官方无法合理预见或解决这一问题。 在雅克·泰勒一案中,由于同案被告的辩护律师无法出席,对他和同案被告的审判被推迟了两周。 瓦格纳表示,新冠肺炎 (COVID-19) 就是此类例外情况的一个例子,但延误的原因并不一定是罕见或灾难性的。他们只需要脱离法庭的控制即可。 在最高法院,检方辩称,雅克-泰勒及其同案被告的审判不应被驳回,因为它符合“离散特殊情况”的标准。
代表六名多数派法官撰稿的法官苏珊·科特 (Suzanne Côté) 同意检方的观点,并表示同案被告律师无法出庭的时间应从审判总时间中扣除,使其低于 18 个月的门槛。 为了澄清涉及共同被告的情况下合理违反约旦框架的情况,最高法院采用了安大略省上诉法院 2023 年制定的定义。 R. v. Tran 裁决称,由于联合审判的复杂性,要证明在约旦框架之外的拖延是合理的,他们必须满足四个基准: 虽然约旦框架的完整性得到了维护,但在这两个案件中,最高法院都允许上诉并下令进行新的审判。 来源链接:https://www.cbc.ca/news/politics/supreme-court-canada-jordan-framework-9.7216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