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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大略省即将于9月21日施行一系列新的租赁规定,引发房东和租户支持者的不同声音。这些措施源自去年通过的第60号法案和今年4月获批的第97号法案,对住宅租赁法进行了修订。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租户未按时支付房租时,房东发出催租通知(N4表格)的时间由原先的14天缩短为7天。如果租金仍未交,房东可向租赁仲裁委员会申请驱逐程序(通过提交L1表格)。 新的规定还对“反复逾期付款”作出明确定义:租户若在6个月内,有3次租金逾期超过7天,即可归类为“反复逾期”,为房东后续采取行动提供依据。 安省租赁住房协会(FRPO)总裁兼首席执行官Tony Irwin表示,新规旨在实现租赁体系的公平性和平衡,“这主要是希望让整个过程更有秩序和合理。” 但他同时提醒,此举并不意味着房东能加快获得裁决的速度,因为仲裁委员会处理案件的整体流程仍存在瓶颈。
据相关律师助理介绍,一般的未付租金驱逐申请通常耗时3-5个月,而针对持续拖欠的情况,处理时间可能长达5-8个月。 租户权益倡导者对此表达了强烈担忧。Avant Law的首席律师Daniel Tucker-Simmons指出,此政策可能加剧租户面临的困境,特别是在高租金、生活成本上升的背景下。“很多人不是不想付房租,而是真的付不起了。” 据Rentals.ca和Urbanation最新报告,尽管安省整体租金有所下降,但多伦多地区的平均公寓租金仍高达2248加元/月,二居室的平均租金更是约2457加元/月。 此外,新法案还允许房东放弃补偿,提前120天通知后将房屋自用或供亲属入住。并且,租户如想在听证会上提出有关房屋维修、非法进入或骚扰等问题,必须先支付至少一半的拖欠租金,方能提出其他诉求。 对此,Irwin认为这是为了鼓励租户先解决未付租金,显示诚意;但租户律师认为这一规定剥夺了租户合理维权的权利,是“对租户权益的严重侵犯”。 对大多伦多华人的影响对于居住在多伦多及周边地区的华人社区来说,房租压力本就沉重,此次租赁新规可能使得逾期还租的容忍时间缩短,增加租户被驱逐的风险。许多华人家庭尤其是新移民,若因短期资金紧张延迟付款,须更加注意及时与房东沟通并按规定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此外,规定中房东自用搬迁免补偿条款可能影响到一些长期租户的居住稳定性。在子女教育上,如不得不频繁搬家,将造成孩子学习、社交的不便。 而50%未付租金必须缴纳后才能申诉房屋问题的规定,也对租户维权构成障碍,华人租户在遇到房屋维修、安全等问题时,需要更加了解相关法律保护及求助渠道,争取合法权益。 整体而言,新的租赁法规要求华人居民增强租赁风险意识,做好预算规划,并积极利用社区资源获取法律帮助。 信息来源:Global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