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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伯塔省省长丹妮尔·史密斯发起的宪法改革公投,将于10月19日面向全省选民投票,涉及四项重大提案,其中三项内容需要满足“7/50规则”——即获得代表超过全国人口一半的七个省级议会支持,并通过联邦议会审批,才能实施。这四项建议包括:废除参议院、让艾省决定省内高等法院及上诉法院法官的人选、允许艾省退出联邦项目且不丧失相应资金,以及在管辖权争议中赋予省法优先于联邦法的地位。 尽管史密斯政府在公投网站坦言,废参议院的提案需全国一致支持且须得到参议院批准,几乎不可能实现,但政府仍认为其他提案有望获得跨省认可,因此请求选民授权推进这些“有针对性的”宪法修改。 史密斯的通讯顾问莱恩·富尼耶指出,“全国各省已厌倦联邦政府的越权,渴望在联邦体制中获得更多权力,我们相信这次对话是迈向更公正联邦的重要一步。” 然而,加拿大新闻社试图联系全国各省省长了解他们对史密斯提案的态度,多数未予回复或拒绝评论。部分省长如萨斯喀彻温省的斯科特·莫伊,明确表示不予置评;西北地区省长R.J.辛普森则表示,“这是艾伯塔省公民应通过公投自行决定的事宜”。 努纳武特省省长约翰·梅恩表示,将密切关注公投结果,“努纳武特同样资源丰富,依赖外部支持将资源推向市场,我们支持有利于建立更强大加拿大的合作措施。” 育空地区省长柯里·迪克森表示关注艾省民意,但未直接回应改革方案,仅对维持艾省留在加拿大表达支持,指出“艾省退出将对加国包括育空地区造成负面影响。” 尽管多省省长保持谨慎,宪法法律专家认为,史密斯关于地方挑选法官及退出联邦项目免受财政处罚的两条建议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跨省支持,毕竟“这是赋予省级更多权力,其他省份理应欢迎。” 但他也指出,宪法谈判通常带来复杂的权力平衡问题,其他省份会提出自身诉求,导致协议难以达成。此外,他提到,艾省也可以选择另一条宪法修订路径,即只需联邦议会和受影响省份同意的单方模式,参照2001年纽芬兰命名变更的案例,但这种方法也可能面临法律挑战。 公众舆论中有人质疑史密斯是否真心投入推动宪法改革,认为她更多利用公投问题转移对移民政策和公共服务压力的关注。卡尔加里政治学家杜恩·布拉特认为,宪法问题在此次公投中并非重点,史密斯对于多个涉及移民的提案投放了更多资源和宣传,他引述史密斯的讲演称,“移民成为替罪羊和矛盾焦点。” 他质疑史密斯是否真有精力同时推进宪法改革、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医疗制度重组。 反对派新民主党领袖纳希德·南希本周表示,史密斯提出宪法改革只是为了寻找新的“替罪羊”,转嫁艾省遭受“联邦不公”带来的责任,认为她的真正目的是得到各省拒绝,让自己有理由抱怨。 对大多伦多华人的影响此次公投虽属艾伯塔省内部事务,但涉及联邦制权力平衡的变动,有可能引发全国范围的政治及法律连锁反应。对于居住在大多伦多地区的华人来说,这些改革若能顺利推行,可能带来更强省权的范例,加拿大不同省份在自主管理司法和财政方面或将获得更多空间。其中涉及的司法任命和财政资金分配改变,未来也可能成为大多伦多地区华人在享受政府服务、教育资源及社区发展资金时需要关注的政策动态。此外,省与联邦间的权力调整,可能影响移民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追求移民、工作及子女教育发展的家庭构成潜在影响。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公投背后的联邦与省级政府权责争执显示加拿大政治局势复杂多变,本地华人群体在关注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应密切留意联邦政策调整的动向,合理规划家庭在医疗、住房与教育方面的长远安排。 信息来源:Global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