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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加拿大产品”作为联邦政府的政策就到此为止了。 据 Blacklock's Reporter 报道,公共工程部表示,根据马克·卡尼总理的“购买加拿大产品”政策,一些 100% 外资控股的公司仍然符合“加拿大”的资格。 记录显示,加拿大人的定义非常广泛,适用于在加拿大设有店面分支机构的外资企业,例如中国银行。 “该政策没有设定股权门槛,”该部门在提交给参议院国家财务委员会的报告中写道。 “不过,该政策确实概述了确定一家公司是否有资格成为加拿大供应商的具体标准。” 参议员质疑购买加拿大政策报告称,只需提供街道地址、一名员工和商品及服务税号码即可成为“加拿大人”。 报告称:“‘加拿大供应商’是指在加拿大设有营业地点并长期开展活动的供应商,该营业地点可以通过名称明确识别,并且可以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联系到。” 该部门进一步表示:“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标准:在加拿大注册并报税,在加拿大拥有注册地址,并在加拿大雇用人员或开展日常业务活动,并且不会以导致在加拿大境内进行的增值活动最少的方式将工作分包给位于加拿大境外的非加拿大供应商或个人。” 在参议员对卡尼去年 9 月宣布的“建设加拿大强大”的承诺提出质疑后,该报告是为了答复国家财政委员会 4 月 15 日举行的听证会而提交的。 股权比例不明公共工程部高级助理副部长多米尼克·拉波特 (Dominic Laporte) 作证说,该政策有具体规则来决定哪些联邦承包商是加拿大人。 “购买加拿大产品政策对加拿大供应商有非常明确的定义,”他说。 “例如,我们希望确保在加拿大有一个常设机构,在加拿大纳税和报税。” “那股权呢?”参议员简·麦克亚当问道。 “你有百分比吗?50%?” “是的,我们确实有股权规则,”拉波特回答道。 “我必须就此回复你。” 事实证明,该政策并不要求公司拥有任何最低加拿大所有权才能成为“加拿大人”。 拉波特作证说:“如果我们对股东和总部所在地进行分析,就会使采购变得复杂。” “我们必须注意,我们有很多加拿大公司与其他外国司法管辖区开展了良好的业务往来。如果我们要真正审视所有权并在所有权问题上采取强硬立场,我们就需要注意这一点以及一些后果。” 来源链接:https://torontosun.com/news/national/foreign-owned-companies-qualify-buy-canadi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