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华计划建立一个全面的新数字监管机构,该监管机构将执行在线安全和隐私规则,并接管对 科技 来自隐私专员的公司。 一些批评者表示,政府正在建立一个“超级监管机构”,而另一些人则表示,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监管机构来解决网上蔓延的许多危害。 这是迄今为止我们所知道的。 6 月,自由党政府推出了两项主要的科技政策立法:专注于数字安全的 Bill C-34 和专注于隐私的 Bill C-36。 C-34 法案将迫使社交媒体平台至少暂时阻止 16 岁以下儿童的访问,并通过强制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背后的公司采取负责任的行动等措施来监管这些公司。 C-36 法案包括为组织管理儿童数据设定更高的标准,赋予加拿大人要求删除其信息的权利,并要求组织在使用自动化决策来做出有关个人的重大决策时保持透明。 这两项法案都将由新成立的加拿大数字安全和数据保护委员会管理。它将有五名成员,由内阁任命。 政府官员表示,新监管机构的成立预计需要大约 18 个月的时间。 该委员会将有权向组织发布具有约束力的命令,并处以最高 1000 万美元或该组织全球总收入 3% 的罚款。对于最严重的违法行为,例如公司阻碍委员会的工作,罚款最高可达 2500 万美元,即全球收入的 5%。 监管机构将负责就如何实施新的数字安全规则的重要要素做出决策。这包括决定公司使用的年龄验证方法是否有效并尊重人们的隐私,以及社交媒体平台是否有资格获得年龄禁令的豁免。 渥太华大学法学教授迈克尔·盖斯特将该委员会称为“数字超级监管机构”。 “由五名总督会同行政局任命的人员组成的单一委员会现在将负责规范全国最大平台上的在线言论和内容审核(包括标准制定、指南、审计、正式的执法式调查、听证会和裁决权),并监督加拿大每个组织如何收集、使用和披露个人信息,”立法出台后不久,他在一篇博客文章中写道。 盖斯特表示,新的监管机构将拥有“民主世界中任何地方都无法比拟的惊人权力”。 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历史和公共政策教授海蒂·特沃雷克表示,与国际同行相比,加拿大采取了不同寻常的做法,赋予新机构双重职责。 “在其他地方,我们看到隐私监管机构和在线安全监管机构是分开的,”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Tworek 指出,当澳大利亚对 16 岁以下儿童实施社交媒体禁令时(第一个这样做的国家),它已经设立了一个安全委员会。 特沃雷克说:“加拿大的情况有所不同,加拿大还需要成立委员会并执行立法。” 政府官员在一份背景简报中表示,设立一个数字安全和隐私立法委员会的想法是,为与私营部门公司打交道的加拿大人提供一个专注于儿童安全和数据等问题的单一实体。 渥太华大学法学教授、加拿大信息法与政策研究主席特雷莎·斯卡萨(Teresa Scassa)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政府可能“看到了不同数字监管问题之间的重叠和协同作用,并希望在一个机构内解决所有问题。” 麦吉尔大学媒体、技术和民主中心创始主任泰勒·欧文表示,他“不确定创建一个超级监管机构是否带有贬义”。 “我认为这是一个强大的监管机构,这可能就是我们所需要的。我们不会有一个强大的监管机构来监管世界上最大的公司和世界上最强大的公司,这种想法对我来说似乎是误导的,”欧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根据新的隐私法案,包括科技公司在内的私营部门的责任将由数字安全和数据保护委员会承担。隐私专员只对涵盖政府的《隐私法》负责。 渥太华大学技术与社会研究主席弗洛里安·马丁-巴里托表示,他支持强有力的监管机构,但将隐私专员的职责与新监管机构合并是一个很大的错误。 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些法案不同,运作逻辑也不同,但隐私专员办公室运作良好,声誉良好。 斯卡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政府可能担心隐私专员是议会的独立代理人,这意味着政府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指导他们的行动。 相比之下,政府可以对新委员会采取的方法和政策方向拥有“更多”的控制权。 斯卡萨表示,剥夺隐私专员的权力不是一个好主意,原因有很多。 她说,该办事处在国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享有国际声誉,并补充说,“我认为那里有很多资本会被浪费。” 斯卡萨说,废除这一制度并将权力移交给尚未成立的新机构意味着“将会有一个过渡期和一段混乱时期,隐私和隐私权根本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来源链接: https://globalnews.ca/news/11962302/digital-commiss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