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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主管长期言语羞辱、被同事拿口音和长相开玩笑、被暗示"配合一下才有排班"——很多华人打工者以为"忍忍就过去了""投诉了也没人管"。其实安省法律明确规定:雇主必须调查工作场所骚扰的投诉,而且必须把结果书面告诉你。这不是雇主的善意,是法定义务。 一、法律怎么规定「根据《职业健康与安全法》(OHSA) 第 32.0.7 条,雇主必须确保对工作场所骚扰的事件或投诉进行调查。」 👉 注意用词是「必须确保」——不是"可以考虑",也不取决于主管心情。投诉一旦提出,调查义务就成立。 二、多久要查完
👉 行动项:把投诉日期记下来。如果三个月过去毫无进展、也没有任何解释,这本身就是可以据以进一步申诉的事实。 三、谁可以来查——独立性是硬要求
👉 这一条很关键:如果骚扰你的人是你的直属主管,那么由该主管的下属来"调查"是不符合要求的。你可以据此要求换人。 四、调查要做什么调查人应当访谈:据称遭受骚扰的工人、被指控的骚扰者,以及任何相关证人,并就他们所见、所闻、所经历提出具体问题。 👉 准备好你的材料再进访谈:事件的时间、地点、在场者、具体言行,以及短信、邮件、排班表等书面证据。写成时间线比口头回忆有力得多。 五、⚠️ 最容易被忽略的权利:结果必须书面给你「雇主必须确保将调查结果以及任何纠正措施,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据称遭受工作场所骚扰的工人」,以及提供给被指控的骚扰者(如果对方是该雇主的雇员)。 👉 "我们查过了,没事"这种口头答复不符合规定。你有权拿到书面的调查结果与纠正措施说明。要,并且留存。 六、实操建议
说明:本文只就已核实的调查义务、时限指引、独立性要求与书面告知义务作出说明。工作场所暴力的具体规定、向劳工部举报的程序、以及各类补偿或救济,请以 OHSA 现行规定及官方说明为准。 对大多伦多华人的影响语言不流利、身份未定、担心排班和工作,让很多华人打工者选择忍受骚扰。但这套制度是站在你这边的。第一,也是最该记住的:雇主「必须确保」调查,这是 OHSA 第 32.0.7 条的法定义务,不是恩惠。第二,调查应及时进行,理想在 90 天或更短完成——记下投诉日期,拖了三个月无进展本身就是问题。第三,调查人不得是涉事者,也不得受被指控者直接管辖;骚扰者是你主管时,由其下属来查不符合要求,你可以要求换人。第四,最容易被放弃的权利:结果与纠正措施必须书面提供给你——口头一句"查过了没事"不算数,要书面并留存。第五,投诉一定走书面渠道并备份到个人设备,别只留在公司电脑。第六,写事实不写情绪:时间、地点、原话、在场者,时间线比回忆有力。第七,如果涉及种族、口音、性别等受保护理由,还有人权投诉这条平行途径,两者不冲突。职场话题见 职场风云,求职信息见 求职招聘。 相关指南:新移民生活指南总目录 · 反歧视与人权投诉 · 工时与公众假期 · 被裁员解雇怎么办 信息来源:安省政府 ontario.ca(Workplace harassment investigations):「Under section 32.0.7 of the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Act (OHSA), an employer must ensure that an investigation is conducted into incidents or complaints of workplace harassment」;调查应「done promptly」,雇主应确保事件「investigated as soon as possible, ideally within 90 days or less, unless there is a compelling reason why a longer investigation is needed」;调查人不得涉入该事件,亦不得处于被指控骚扰者的直接管辖之下,可为内部人员(主管、经理、人力资源人员)或外部人员(私家调查员、人力资源专业人士、律师),并应了解 OHSA 的骚扰条款及雇主的政策;调查人应访谈据称遭受骚扰的工人、被指控的骚扰者及任何相关证人,就其所见、所闻、所经历提出具体问题;「The employer must ensure that the results of the investigation and any corrective action are provided, in writing, to the worker who allegedly experienced workplace harassment」,以及提供给「the alleged harasser, if they are a worker of the employer」。本文未就工作场所暴力的具体规定、向劳工部举报的程序或各类救济作出断言。本文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