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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央行9月29日公布货币政策实施指引修订:部分抵押品将改用外部机构给出的“次优评级”判断能否用于央行融资,并据此确定估值折扣;不同资产的折扣标准也将更新。欧元体系各国央行将从11月30日起执行新规则。 私营部门抵押品改用“次优评级” 当一项资产有多家外部评级机构给出评级时,欧元体系此前通常采用其中最高的评级。新规则将对无担保银行债、担保债券、非金融企业债,以及部分非欧元区公共部门资产采用次优评级,判断其抵押品资格和适用的估值折扣。 例如,一项资产获得三家机构分别给出的AA+、BBB+和BB+评级,新规则采用排在第二位的BBB+。如果只有一家机构提供可用评级,原则上将该评级下调一个级别后再作判断。欧洲央行称,此举旨在减少只采用最高评级可能造成的评估偏差。欧元区公共部门资产仍沿用最高评级规则。 评级变化可能使个别资产适用更高的折扣,甚至失去抵押品资格;具体结果取决于该资产已有的评级及所属类别。 估值折扣将进一步区分资产风险 “估值折扣”决定抵押品有多少价值可用于支持央行贷款。例如,面值100欧元的资产若适用10%的折扣,其可计入的抵押价值为90欧元。折扣调整因而会影响金融机构以同一资产获得的融资额度。 此次修订更新了可交易资产的折扣表,并为银行自行持有、由自身或关联机构发行的担保债券,以及发起机构自行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设置专门规则。对于以单笔贷款债权作抵押的情形,新规则进一步区分贷款是否按期偿还本金: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不逐步摊还本金的贷款适用更高折扣。 金融子公司债券与临时担保贷款规则同步调整 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集团旗下金融子公司,其发行的债券将与集团非金融企业归入同一估值折扣类别,即第三类。这类子公司也可作为贷款债权的债务人纳入抵押品框架,并适用相关气候风险调整。 此外,部分凭借疫情期间公共部门担保、在临时框架下获准充当抵押品,但尚不满足一般抵押品框架全部要求的贷款债权,资格仅保留至2026年底。 这些修改涉及欧元体系向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时接受哪些资产、如何计算其抵押价值,属于货币政策操作规则的调整。此次公告没有宣布改变欧洲央行的政策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