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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加拿大国会再次收到一项请愿,呼吁修订刑法,将公共场合裸体行为从“不雅行为”中剔除,使户外裸体不再被视为违法。 这份请愿于11月2日由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吉布森斯居民、加拿大自然主义者联合会成员斯科特·布莱克利发起,并获得绿党领袖伊丽莎白·梅的支持。伊丽莎白·梅是绿党长期领导人,近年来重返该职位。 请愿书建议修改刑法第174条,将非性行为目的的休闲裸体行为与“不雅行为”区分开来,认为单纯裸体不应成为刑事犯罪。同时,呼吁国会司法及人权常设委员会对该议题进行研究,制定更明确的执法指导。 依据现行法律,若有人在例如超市等公共场所赤身裸体,可能面临最高5000加元罚款和最长两年监禁的处罚。 请愿书指出,休闲裸体是一项“和平活动”,受到不同年龄和背景加拿大人的喜爱,多项研究显示无衣娱乐有助于提升身体形象、促进社交凝聚力以及心理健康。 有趣的是,请愿书还提及神经科学和人工智能领域,称社交裸体能优化人类感知,启发认知机制提升与复杂系统(如特定结构的人工智能)的对接,暗示这对加拿大在全球人工智能竞赛中具有潜在优势。 加拿大已有多个允许裸体的海滩,例如温哥华的雷克海滩(Wreck Beach)和多伦多的汉兰点(Hanlan’s Point),梅的请愿希望将允许裸体的区域扩大到公园和徒步小径。 不过,户外全裸行走也带来实际挑战,比如接触毒常春藤、蚊虫叮咬及腹刺植物等安全问题。 这并非绿党领袖首次关注这一话题。她在2022年也曾支持过类似请愿,虽随后澄清未亲自签署支持文件。 截止目前,这份新请愿已获得335个签名,需达到500个有效签名才可正式提交下议院审议,截止日期为2027年3月2日。 对大多伦多华人的影响在多伦多这样人口多元的大都市区,若公共裸体合法化推进,可能带来文化和法律上的新变化。华人社区传统上较为保守,对公共礼仪和着装有严格认知,因此该政策放宽后,部分公园或自然步道可能出现裸体现象,居民需提前了解相关法规以避免误触法律风险。 此外,房产附近公共区域的管理规定可能调整,物业管理人员与业主需协作制定合适规范,保障社区环境和谐。对于有儿童的家庭来说,子女教育中有关公共行为的引导或需侧重解释社会多元文化背景下不同规范的区别。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有望宽松,但实际执法和地方政策会根据社区接受度有所不同,多伦多华人群体应该密切关注议题进展,参与公共讨论以表达社区声音。 总的来说,裸体合法化的讨论更多反映加拿大社会多元和开放趋势,但实际落地可能缓慢,且伴随一定争议,对于在GTA生活、工作和子女教育的华人来说,保持信息更新、理性判断十分重要。 信息来源:CTV新闻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