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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经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PR),想把在国内的配偶(或同居伴侣)接来一起定居,最直接的路径是配偶团聚移民(spousal sponsorship)——直接申请永久居民身份,而不是探亲签证。这篇讲清条件、流程和华人常见的坑。(移民政策常变,务必以 IRCC 官网为准,复杂情况咨询持牌顾问。) 一、和“父母团聚”最大的不同:没有收入要求担保配偶、同居伴侣或受养子女,通常没有最低收入门槛——这和名额少、要抽签、还有收入要求的父母团聚/超级签证很不一样。(例外:被担保人名下有“再带一个受养孩子的孩子”等特殊情况才涉及收入。) 二、谁能担保、能担保谁
三、境内申请 vs 境外申请
两种各有利弊,选哪种看配偶目前人在哪、是否需要尽快工作、以及能否离境等。 四、3 年担保承诺担保成功后,你要签一份担保承诺(undertaking):在配偶成为 PR 后的 3 年内,你在经济上对其负责(确保其基本生活、不依赖社会救济)。这 3 年内你也不能再担保新的配偶。 五、关系必须“真实”——华人最容易被卡的地方移民局会严查关系真实性,防止“假结婚”。准备充分证据:结婚证、合影、聊天/通话记录、共同账户/租约/保单、双方家庭往来、共同生活的证明等。材料越完整、时间线越清楚,越顺利。关系存疑的个案可能被要求面谈。 六、对大多伦多华人的影响
相关阅读信息来源:加拿大移民局 canada.ca(配偶/伴侣/子女担保资格、开放工签、担保承诺页面)。政策与处理周期以 IRCC 官网最新公布为准,本文为一般信息,不构成移民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