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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7日,驻加拿大大使王镝在加拿大主流媒体《国会山时报》发表署名文章《中国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迎来新里程碑》。全文如下: 2026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中国首部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命名的专门法律,采用“序言+7章”的体例,共65条。该法自出台以来就得到中国各族人民的高度认同和坚定支持,多国友好人士、媒体、机构给予了积极评价,认为这部法律符合中国国情,符合现代治理理念和国家治理趋势。我愿借此机会向加拿大各界朋友详细介绍。 制定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推动中国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有效途径。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一个民族也不能少。截至2020年,中国民族自治地方420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2025年,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等全部5个自治区地区生产总值合计8.66万亿元人民币(约1.803万亿加元),与2020年相比,年均增长5.5%。在此基础上,该法专设“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一章,包含九条法律条文,进一步明确支持民族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加强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互联互通;支持民族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并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农林牧渔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文化旅游业,以及传统工艺、传统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强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上述内容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旨在通过缩小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制定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维护中国各民族平等权益的重要保障。中国共有55个少数民族,其中有53个少数民族约6000万人使用本民族语言。为保障各少数民族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第二十九条还规定,国家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这些规定都充分体现了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保护。 有些人把该法律称之为“文化同化工具”,这种言论本身就充满对中国的无知和偏见,是借民族问题抹黑中国人权状况,我们对此坚决反对。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包括加拿大在内,世界上已有100多个主权国家在宪法里明确规定了通用语言文字并确定其法律地位。中国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是宪法规定的责任,有利于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也有利于各民族共享发展成果。 制定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稳定的现实需要。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与社会稳定是各国的主权,也是国际法确立的基本准则。世界各国均有权通过国内立法防范分裂破坏活动、维护社会团结与正常秩序,这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中国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民族团结是中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国出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针对的是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行为,根本目的是守护民族和睦、社会安定与国家安全。这是中国依法行使主权国家固有的立法职权,符合国际法精神与各国治理惯例,不影响中外正常的人文交流交往、学术研讨、经贸合作等活动。 中国依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仅造福中国各族人民,也为世界各国民族事务治理提供重要借鉴。中加两国在尊重和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守护多元文化特色方面理念相通,在促进民族团结与共同繁荣的实践中各有所长。中方愿同包括加在内的世界各国就民族政策和民族治理加强交流互鉴,推动各自取得更好发展,共同为人类文明与进步作出贡献,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